律师解析:在共同担保之关系中,通常允许各担保人间建立相互追偿之权责,但需符合特定条件的约束。 若在同一项债务上存在多位联带担保人,其中某一位担保人承担了超出自身应负担部分的担保义务的话,该担保人便享有向其他联带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需依据具体的担保协议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追偿权益的实现可能会遭遇诸多困境与挑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