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对于快递服务过程中货品因快递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害,并不必然意味着需要按照货物原本价值进行全额赔付。 若快递在履行货运义务时,采用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对货物构成了实质性的损害,此时理应承担起与物品原始价值相当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快递仅为一般的过失,那么具体的赔偿金额便可能需依据快递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加以明确和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